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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第三航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海事罚字(2024)121101021811

栏目:行政处罚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庆海事局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庆海事局时间:2024-10-17 06:01:01浏览:6收藏

处罚主体名称:洪泽县第三航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海事罚字(2024)121101021811
处罚事由: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的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6
处罚金额:2000.00元
处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庆海事局

本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庆海事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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