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风火轮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粤茂交罚【2024】02455号
处罚主体名称:樟树市风火轮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粤茂交罚【2024】02455号
处罚事由:2024年10月15日09时4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谢玉昆、吴伟在G228线电白区袂稔路口进行日常稽查时,发现樟树市风火轮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聘用的司机伍忠武驾驶赣C2057D赣C625C挂重型货车从广州装载饲料到湛江。经现场勘验,实测该车的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为4.2米、总宽度为2.55米、总长度为16.8米,该车车货总高度超过规定限值,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该趟货物的承运人是樟树市风火轮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使用赣C2057D赣C625C挂重型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车辆照片等证据为证。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5
处罚金额:200.00元
处罚机关: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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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7 06:07:35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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