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海洋粮油批发部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禹市监处罚〔2024〕93号
处罚主体名称:禹城市海洋粮油批发部
决定处罚文号:禹市监处罚〔2024〕93号
处罚事由:我局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4E801004A4F6167410;样品名称:山药;被抽样单位名称:禹城市海洋粮油批发部;标称生产者:/;委托单位;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类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3;实测值:0.657;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NY/T1456-2007;检验结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陆拾陆元伍角;2.罚款:壹万元;罚没款合计:壹万零贰佰陆拾陆元伍角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2
处罚金额:1.00万元
处罚机关: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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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6 10:03:09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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