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迎宾支行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虔汇检罚〔2024〕3号
处罚主体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迎宾支行
决定处罚文号:虔汇检罚〔2024〕3号
处罚事由:办理经常项目付汇业务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30
处罚金额:0.00元
处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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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07 16:32:24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4b342651004c9f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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