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鸿运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皖淮濉交罚(2024)1000174号
处罚主体名称:永城市鸿运运输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皖淮濉交罚(2024)1000174号
处罚事由:《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货运经营者不得从事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处罚结果:罚款叁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2
处罚金额:3.00万元
处罚机关:濉溪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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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6 10:15:45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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