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润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高万罚决【2024】23号
处罚主体名称:高邑县润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高万罚决【2024】23号
处罚事由:高邑县润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万城镇城照村施工现场未对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采取防尘措施,渣土未及时清运,未保持整洁
处罚结果:罚款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30
处罚金额:5000.00元
处罚机关:高邑县万城镇人民政府
本文来源于高邑县万城镇人民政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下一篇:泽州县山河镇凰南河山庄生态园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泽地税简罚〔2017〕64号
本文2024-10-07 16:25:52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a8ca7cc5e697139e.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最新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