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运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粤穗交运罚(2024)1(2024)08300022号
处罚主体名称:深圳市龙运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粤穗交运罚(2024)1(2024)08300022号
处罚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2
处罚金额:2000.00元
处罚机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本文来源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下一篇:泽州县山河镇凰南河山庄生态园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泽地税简罚〔2017〕64号
本文2024-10-16 10:08:25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dfa8d1b5ccd26b7e.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最新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