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处理社保补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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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63.com2024-10-19 22:45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没有处理劳动者关于社保补缴的问题,这可能是因为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该问题不属于其管辖范围,或者认为该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然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因此,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处理社保补缴的问题,劳动者有权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处理社保补缴问题,劳动者可能会获得相应的补缴,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事实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支持劳动者的诉求,用人单位将被要求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拒绝重新处理,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LFA小编建议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其重新处理社保补缴问题。在申请中,劳动者应详细说明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拒绝重新处理,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寻求工会的支持和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和《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提出意见,并在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时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或投诉,请求其依法处理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相关案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基于[劳动争议、社会保险费追缴、劳动监察前置、一裁终局]作为检索关键词,据此,为您推荐以下案例供参考:
1.(2018)粤0802民初1795号:莫海程与湛江市农业局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2019)冀01民特32号: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田石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3.(2020)冀01民特154号:蓝海能源有限公司、史彩杰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4.(2020)冀02民特13号:迁安市久红商贸有限公司、孙然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5.(2019)内25民特1号:呼和浩特市蒙湘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韩雪雷劳动争议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xia***63.com2024-10-19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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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没有处理劳动者关于社保补缴的问题,这可能是因为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该问题不属于其管辖范围,或者认为该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然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因此,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处理社保补缴的问题,劳动者有权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处理社保补缴问题,劳动者可能会获得相应的补缴,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事实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支持劳动者的诉求,用人单位将被要求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拒绝重新处理,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LFA小编建议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其重新处理社保补缴问题。在申请中,劳动者应详细说明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拒绝重新处理,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寻求工会的支持和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和《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提出意见,并在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时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或投诉,请求其依法处理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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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粤0802民初1795号:莫海程与湛江市农业局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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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冀01民特154号:蓝海能源有限公司、史彩杰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4.(2020)冀02民特13号:迁安市久红商贸有限公司、孙然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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