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可以提管辖权异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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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63.com2024-10-16 02:17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提出异议。但是,如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能提起诉讼,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当劳动争议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时,当事人可以对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如果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如果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将被驳回。
LFA小编建议当事人认为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如果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当事人可以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如提起诉讼等。建议当事人在提出管辖权异议前咨询LFA.CN认证律师,以确保异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相关案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基于[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作为检索关键词,据此,为您推荐以下案例供参考:
1.(2017)皖0603民初3707号:淮北时必达商贸有限公司与董建建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2.(2020)豫10民辖终164号: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关红霞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3.(2022)京02民辖终417号:北京鑫裕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学全劳动争议民事裁定书
4.(2019)粤03民终13955号: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刘彩荣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2014)新民辖初字第0043号:倪国庆与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无锡分公司管辖裁定书
xia***63.com2024-10-16 02:17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提出异议。但是,如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能提起诉讼,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当劳动争议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时,当事人可以对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如果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如果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将被驳回。
LFA小编建议当事人认为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如果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当事人可以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如提起诉讼等。建议当事人在提出管辖权异议前咨询LFA.CN认证律师,以确保异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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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豫10民辖终164号: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关红霞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3.(2022)京02民辖终417号:北京鑫裕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学全劳动争议民事裁定书
4.(2019)粤03民终13955号: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刘彩荣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2014)新民辖初字第0043号:倪国庆与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无锡分公司管辖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