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扣工资合法吗
1个回答
xia***63.com2024-10-16 00:41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较为灵活的辞职权利,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
试用期辞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获得其在试用期内应得的全部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将构成违法。
LFA小编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遇到试用期辞职后工资被扣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工资。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介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处理未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相关案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基于[民事、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作为检索关键词,据此,为您推荐以下案例供参考:
1.(2019)湘0203民初1863号:李旭辉与湖南视界之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民事判决书
2.(2015)开民初字第01471号:刘建杰与韩洋能源科技设备(南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3.(2016)豫0102民初5008号:李东晖与郑州市金马凯旋家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4.(2021)吉0193民初1200号:郝元明与长春恒信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5.(2023)辽08民终1776号:辽宁海纳实业有限公司、马文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xia***63.com2024-10-16 00:41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较为灵活的辞职权利,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
试用期辞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获得其在试用期内应得的全部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将构成违法。
LFA小编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遇到试用期辞职后工资被扣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工资。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介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处理未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相关案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基于[民事、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作为检索关键词,据此,为您推荐以下案例供参考:
1.(2019)湘0203民初1863号:李旭辉与湖南视界之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民事判决书
2.(2015)开民初字第01471号:刘建杰与韩洋能源科技设备(南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3.(2016)豫0102民初5008号:李东晖与郑州市金马凯旋家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4.(2021)吉0193民初1200号:郝元明与长春恒信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5.(2023)辽08民终1776号:辽宁海纳实业有限公司、马文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