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谅解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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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63.com2024-10-15 15:42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一个人被认定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且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了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并通过退赃退赔等方式弥补了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考虑这些因素,从而可能给予较轻的刑事处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谅解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法律上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通常情况下,受害人的谅解可能作为酌定量刑的一个因素,但最终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并且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了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谅解书只是量刑时的一个酌定因素,法院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数额、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最终决定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
LFA小编建议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建议积极与受害人沟通,争取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并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同时,建议犯罪嫌疑人聘请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相关案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基于[刑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谅解、量刑酌减]作为检索关键词,据此,为您推荐以下案例供参考:
1.(2020)豫15刑终87号:杨中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
2.(2017)川01刑终1304号:王斌、张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
3.(2021)鲁02刑终3号:王昭秋、宋立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判决书
4.(2020)冀0184刑初304号:贾会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5.(2018)苏11刑终118号:李恩林、杨旭蓉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xia***63.com2024-10-15 15:42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一个人被认定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且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了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并通过退赃退赔等方式弥补了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考虑这些因素,从而可能给予较轻的刑事处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谅解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法律上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通常情况下,受害人的谅解可能作为酌定量刑的一个因素,但最终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并且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了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谅解书只是量刑时的一个酌定因素,法院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数额、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最终决定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
LFA小编建议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建议积极与受害人沟通,争取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并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同时,建议犯罪嫌疑人聘请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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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豫15刑终87号:杨中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
2.(2017)川01刑终1304号:王斌、张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
3.(2021)鲁02刑终3号:王昭秋、宋立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判决书
4.(2020)冀0184刑初304号:贾会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5.(2018)苏11刑终118号:李恩林、杨旭蓉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