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怎么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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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63.com2024-10-12 08:40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使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并且这种使用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这种混淆可以是直接的混淆,即消费者误认为侵权商品来源于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间接的混淆,即消费者虽然知道侵权商品并非来源于商标注册人,但认为其与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关联,如许可、赞助等。
销售侵权商品: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也被视为侵权。即使销售者并非商标侵权商品的制造者,但如果其销售的商品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者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伪造商标标识:制造、销售伪造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也是侵权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权益,还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损害其利益。
更换商标再销售: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这属于对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即“反向假冒”。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有违法行为存在: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即发生了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有损害事实发生:损害事实在商标侵权行为中是一个具有特殊性的条件。至于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也可以是非物质损害。物质损害是造成商标注册人在经济利益上的减少、消灭。非物质损害是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而致使权利人的商品信誉、企业形象被损毁、贬低。非物质的损害是无形的,并且当时是无法计算的,但终归导致权利人财产利益的减损。在实践中,对物质损害的认定应由被侵权人举证,而对于非物质损害的认定,举证却是非常难的,因此无需被侵权人举证。只要有违法行为的存在,便认定为有非物质损害,被侵权人即可要求停止侵害。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损害事实不同,形成的因果关系也不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则违反行为与损害事实形成因果关系。
LFA小编建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受到了侵犯,建议您采取以下行动:
收集证据:收集侵权行为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侵权商品的照片、购买记录、销售记录等。
发出警告函:向侵权人发出警告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申请行政保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保护,要求其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措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相关案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基于[请多维度详细回答:商标侵权怎么认定标准]作为检索关键词,据此,为您推荐以下案例供参考:
1.(2022)赣08知民终1号:罗海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2.(2020)沪73民终136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郑绍保与博库书城上海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2019)湘01民终13998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李金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2019)豫01知民终31号:河南新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连杰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2020)浙01民终10173号:江阴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xia***63.com2024-10-12 08:40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使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并且这种使用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这种混淆可以是直接的混淆,即消费者误认为侵权商品来源于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间接的混淆,即消费者虽然知道侵权商品并非来源于商标注册人,但认为其与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关联,如许可、赞助等。
销售侵权商品: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也被视为侵权。即使销售者并非商标侵权商品的制造者,但如果其销售的商品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者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伪造商标标识:制造、销售伪造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也是侵权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权益,还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损害其利益。
更换商标再销售: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这属于对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即“反向假冒”。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有违法行为存在: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即发生了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有损害事实发生:损害事实在商标侵权行为中是一个具有特殊性的条件。至于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也可以是非物质损害。物质损害是造成商标注册人在经济利益上的减少、消灭。非物质损害是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而致使权利人的商品信誉、企业形象被损毁、贬低。非物质的损害是无形的,并且当时是无法计算的,但终归导致权利人财产利益的减损。在实践中,对物质损害的认定应由被侵权人举证,而对于非物质损害的认定,举证却是非常难的,因此无需被侵权人举证。只要有违法行为的存在,便认定为有非物质损害,被侵权人即可要求停止侵害。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损害事实不同,形成的因果关系也不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则违反行为与损害事实形成因果关系。
LFA小编建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受到了侵犯,建议您采取以下行动:
收集证据:收集侵权行为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侵权商品的照片、购买记录、销售记录等。
发出警告函:向侵权人发出警告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申请行政保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保护,要求其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措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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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赣08知民终1号:罗海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2.(2020)沪73民终136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郑绍保与博库书城上海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2019)湘01民终13998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李金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2019)豫01知民终31号:河南新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连杰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2020)浙01民终10173号:江阴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