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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j***163.combij***163.com2024-10-07 14:49分类:法律知识浏览量:6

离婚净身出户的5个条件有哪些

离婚净身出户的5个条件有哪些

1个回答

  • xia***63.com2024-10-11 12:14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净身出户”是指在离婚时,一方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只带走个人物品。然而,在我国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净身出户”的条款。因此,所谓的“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方想要放弃所有共同财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一方愿意放弃所有共同财产,那么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放弃部分或全部共同财产作为损害赔偿。法院判决: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双方的贡献、家庭责任分担、子女抚养情况等因素,以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先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然后才能进行分割。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包括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LFA小编建议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咨询LFA.CN认证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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