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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抢劫案如何定罪量刑?详解侯*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判决过程

栏目:案例解析时间:2024-11-25 01:36:09浏览:3收藏

葫芦岛抢劫案如何定罪量刑?详解侯*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判决过程

葫芦岛抢劫案如何定罪量刑?详解侯*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判决过程

葫芦岛抢劫案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当涉及暴力犯罪时,公众对于法律如何定罪量刑更是充满好奇。近日,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对侯*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此类案件处理过程的典型案例。

葫芦岛抢劫案发生在2014年2月17日,被告人侯与李X(另案处理)在葫芦岛市连山区医院侧门租乘被害人赵XX驾驶的出租车前往锦州市。在到达目的地附近时,侯与李X二人各自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持刀威胁赵XX,强迫其交出身上的现金及中兴手机一部。当日19时许,侯与李X再次在锦州市内租乘被害人郑X驾驶的出租车至南票区,当车开至南票区小凌河大桥处时,侯再次拿出弹簧刀架在郑X脖子上,抢得人民币700元及诺基亚手机一部。这起案件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也引发了社会对犯罪行为的谴责和对法律公正裁决的期待。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以葫南检刑诉(2014)第8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侯犯抢劫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详细阐述了侯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辨认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价格鉴定意见书以及DNA鉴定书等。这些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侯*以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侯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对部分事实提出了异议。他辩称在第一起抢劫中,他并不知道李X会实施抢劫行为,是李X抢完后把钱给他的;而在第二起抢劫中,他并没有拿刀比划。然而,这些辩解并未被法院采纳。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的指控基本一致,确认了侯在两起抢劫案件中均积极参与并实施了暴力威胁行为。

在判决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侯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法院认为,侯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同时,鉴于侯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此外,虽然侯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已退赃,但这些情节并不能改变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

在具体量刑上,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侯作出了判决。侯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因其之前犯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该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故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这一判决不仅体现了法律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惩罚,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紧密配合为案件的顺利侦破和起诉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了法律程序和原则,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此外,公众对于此类案件的关注和讨论也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葫芦岛抢劫案的判决结果不仅是对侯*个人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更是对整个社会的一种警示和教育。它告诉我们,任何以暴力手段侵犯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它也提醒我们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注:本文基于提供的素材进行扩写,旨在提供一个关于葫芦岛抢劫案定罪量刑过程的详细了解,不构成法律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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