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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杨佩金律师为您普法解答

栏目:案例解析时间:2025-01-07 01:59:33浏览:2收藏

深圳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杨佩金律师为您普法解答

深圳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杨佩金律师为您普法解答

在探讨深圳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话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一标准由政府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

关于深圳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其调整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以及广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幸福广东建设,广东省政府决定对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自2011年4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从1100元/月提高至1320元/月,增长幅度达到20%。同时,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从之前的标准提高至11.7元/小时,增长幅度为19.4%。这一调整不仅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也符合深圳发展的实际需要,旨在进一步改善低收入群体的待遇,提高其生活水平。

那么,当面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问题时,劳动者和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

对于劳动者而言,了解并维护自己的最低工资权益至关重要。如果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用人单位提出诉求,甚至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企业而言,必须严格遵守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确保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这一标准。同时,企业也应该认识到,合理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不仅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还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社会形象。

总结来说,深圳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政府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体现。这一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劳动者和企业也应该积极应对最低工资标准带来的变化,共同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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