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起诉陈晓名誉侵权,如何判断胜算大小及处理方法?
国美起诉陈晓名誉侵权一案,自2011年6月正式拉开序幕以来,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场诉讼不仅关乎国美与陈晓之间的个人恩怨,更涉及高管与企业之间契约精神的探讨。那么,国美起诉陈晓名誉侵权,其胜算究竟如何?又该如何处理此类纠纷呢?
国美起诉陈晓的主要缘由,是陈晓在离职后向媒体发布了有损国美品牌形象的不实言论。据公开报道,2011年5月至6月间,《21世纪经济报道》和《商界》杂志分别发表了《国美事件再露面,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及《陈晓是与非》的报道。在这些报道中,陈晓披露了大量有关国美的不实言论,包括国美压榨供应商、股价不稳、供应链黑幕等,这些言论对国美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并导致国美股价大跌,市值损失惨重。在此背景下,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合同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晓赔偿经济损失4900万元,并通过媒体道歉三次。
要判断国美起诉陈晓的胜算大小,我们首先需要审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协议内容。据公开信息,陈晓在离职时曾与国美签订了一份协议,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发表或公开其他国美电器股东董事及高管没有公开的资料,包括集团任何成员的经营策略资料等,同时承诺不对任何人发表任何不利于其他董事、公司高管及公司的言论和评论。然而,陈晓在离职后却违反了这一协议,向媒体披露了国美的相关资料。这一行为无疑构成了对协议的违反,也为国美提供了起诉陈晓的法律依据。
然而,在诉讼过程中,国美需要举证证明陈晓的言论是不实的,并且这些不实言论对国美的声誉造成了实际损害。这并非易事。首先,陈晓的言论是否完全不实,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认定。而在此过程中,国美需要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陈晓的言论与事实不符。其次,国美还需要证明陈晓的言论对其声誉造成了实际损害,这包括股价下跌、市值损失、客户流失等方面的证据。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提供,对于国美来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除了合同违约之外,国美还可以从侵权的角度来起诉陈晓。如果陈晓的言论被认定为捏造事实、公然诋毁国美名誉,那么他就构成了对国美名誉权的侵害。在此情况下,国美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陈晓承担侵权责任。然而,与合同违约之诉相比,侵权之诉的举证责任更为繁重。国美需要证明陈晓的言论是虚假的,并且这些虚假言论对其造成了实际损害。同时,国美还需要证明陈晓在发表言论时存在主观过错,即故意或过失地侵害了国美的名誉权。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除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之外,双方还可以考虑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来化解矛盾。
本文2024-11-24 13:08:35发表“同案同判”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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