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首例流氓软件案终审结果如何?“很棒小秘书”为何败诉?
近日,沪上首例因流氓软件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很棒公司”)所开发的“很棒小秘书”软件在二审中败诉,这一结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那么,“很棒小秘书”为何会败诉呢?本文将围绕这一关键词进行深入探讨。
据悉,该案源于一名用户在下载QQ密码防盗专家特别版共享软件时,不知不觉中被强制下载安装了“很棒小秘书”软件。随后,该用户的电脑开始不断弹出广告窗口,且难以关闭。更为严重的是,“很棒小秘书”软件还整合了富媒体功能,记录用户的网卡物理地址,分析用户的搜索行为和上网习惯,极大地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一审法院认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法律规定的,提供方应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在本案中,很棒公司向公众提供免费软件下载,用户接受下载,双方形成软件使用的消费合同关系。然而,很棒公司在提供软件下载的过程中,未尽充分告知义务,隐瞒了该软件整合富媒体软件的事实,导致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了该软件并受到其带来的困扰。因此,很棒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此外,一审法院还指出,用户发现并不需要而且还会带来困扰的软件后,有权予以删除。本案中,用户为了删除“很棒小秘书”软件并修复由此产生的电脑问题,不得不求助于专业的信息技术公司,并为此支付了清除软件的费用。这笔费用显然是用户的财产损失,很棒公司对此应承担责任。
很棒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很快提起上诉。然而,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二审法院认为,很棒公司在向公众提供软件下载的过程中,未尽充分告知义务,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同时,法院还指出,任何新兴行业的发展都存在着发现不足、改进问题、继而成熟完善的过程,互联网企业也不例外。如果认为他人对某个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异议即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则未免有所偏颇。
LFA小编认为,“很棒小秘书”之所以败诉,关键在于其未尽充分告知义务,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一案例也提醒广大互联网企业,在推广和运营软件时,必须充分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履行告知义务,避免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同时,用户在使用软件时也应保持警惕,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和权益。
(注:本文所述案例仅供参考,具体法律事务请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2024-11-25 12:46:07发表“案例解析”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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