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的规定是什么?如何申请与享受?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探亲假的设立,旨在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增强职工的家庭联系和幸福感。
探亲假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该规定详细列出了不同情况下的探亲假期限:
-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单位还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给路程假。此外,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探亲假的申请与享受流程大致如下:
- 拟探亲人员填写请假条:明确探亲对象、时间、地点等信息。
- 所在部门签署意见:部门领导需对请假条进行审核,确认职工是否符合探亲假的申请条件。
- 人事处负责人签署意见:人事处对请假条进行复核,确保申请符合公司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
- 探亲路费在假期后两周内到人事处审核:职工需将探亲往返路费凭证提交给人事处进行审核,以便单位报销。
- 财务处办理报销:审核通过后,财务处将按照公司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为职工报销探亲路费。
需要注意的是,探亲假的享受条件包括:职工必须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且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总结
探亲假是职工依法享有的重要权益之一,旨在增强职工的家庭联系和幸福感。职工在申请和享受探亲假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积极履行相关义务,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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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1-29 06:26:52发表“同案同判”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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