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轲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粤穗交运罚〔2024〕2(2024)08090013号
处罚主体名称:广东轲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粤穗交运罚〔2024〕2(2024)08090013号
处罚事由: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粤AGQ605重型自卸货车于2024年06月22日在黄石东路陈田牌坊路段(东向西)有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卫星定位轨迹、卡口图片等为证。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30
处罚金额:1000.00元
处罚机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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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08 06:12:08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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