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与签定到底有什么不同,如何正确使用这两个词?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需要签订合同的情况,而在这一过程中,“签订”与“签定”这两个词汇时常被提及,但很多人对它们之间的区别并不清楚。那么,签订与签定到底有什么不同呢?又该如何正确使用这两个词呢?
签订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专业术语。当我们说到“签订合同”时,这通常意味着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了共识,并通过签字、盖章等形式来确认这一协议。签订不仅可以表示订立合同的一个动作,还可以涵盖整个缔约过程,从双方谈判到最终达成协议并签字确认。它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强调的是合同的订立过程。而相比之下,签定则更多地被理解为合同订立完成的一个瞬时动作。从语义上看,“签定”似乎带有一种合同已经最终确定、无法再更改的意味。然而,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签定并不是一个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术语。虽然它有时被用作签订的同义词,但在正式的合同文本和法律文件中,我们更倾向于使用“签订”这一专业术语。
在法律层面,《民法典》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这一过程正是“签订”所涵盖的内容。而合同的生效则是在合同成立的基础上,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在这个过程中,“签定”并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术语出现。它更多地是作为一个日常用语,被人们在非正式场合中用来描述合同签订完成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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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1-21 18:44:42发表“案例解析”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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