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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读懂三只羊的《情况通报》

栏目:律法实务作者:俞瑾,施玮玮来源: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时间:2024-10-11 19:34:55浏览:8收藏
9月26日晚,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情况通报》称,三只羊公司在直播推介“香港美诚月饼”和“澳洲谷饲牛肉卷”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对三只羊公司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6894.91万元;责令公司暂停经营限期整改;对于工作过程中失察失职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将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随后,三只羊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声明,对直播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公开致歉,并表示将全面接受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处理意见和处罚结果,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公司内部整顿,依法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报中关于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直播推介“香港美诚月饼” 的行为被认定为构成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直播推介“澳洲谷饲牛肉卷”的行为认定构成虚假的商业宣传。
【虚假宣传】

主播在直播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等方面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则违反《广告法》。
在该事件中,三只羊公司在直播推介“香港美诚月饼”时称“香港美诚是一家专门做高端月饼的大品牌,已经做了将近20多年”,强调“美诚的、香港的、高端的月饼”等卖点,但实际上该品牌在香港线下暂无门店,运营方主要位于广州和佛山,这种行为构成了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在推介“澳洲谷饲牛肉卷”时,公司在未获取原切肉检测报告的情况下,根据供货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推介,而实际发货的肉品为调制肉,这同样构成了虚假宣传。
【代言人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主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为商品作推荐、证明,构成广告代言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若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三只羊公司对美诚月饼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销售金额、销售利润、销售范围及对消费者的影响等因素,合肥市市监局依据该法及《行政处罚法》,拟决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6894.91万元,并责令暂停经营限期整改。
【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只羊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依据该法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等。
【消费欺诈】

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虚假内容】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虽然该事件中主要涉及的是虚假宣传问题,但如果月饼本身存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那么还可能涉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例如,如果月饼的生产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月饼的标签、说明书等存在虚假内容,都可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相关责任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中推介“兔年生肖茅台酒”,但并未涉及发货环节,其身份主要是推广服务提供者。通报中提到的属地管辖依据是地域管辖原则,因为发货方在外市,相关线索则移送发货方所在地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推广服务提供者责任】
《广告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执法属地管辖】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以上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中属地管辖的相关程序性规定,明确了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具有管辖权。
以此次直播营销事件为警示,合规律提示直播选品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产品质量方面】

1. 严格审查产品来源
了解产品的生产厂家信息,包括厂家的资质、生产规模、生产环境等。确保生产厂家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生产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对于食品类产品,要考察厂家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如是否通过HACCP、ISO22000 等认证。
2. 亲自检验产品质量
对选品进行抽样检测,可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的成分、安全性、质量指标等进行检测。例如,对于梅菜扣肉这类食品,检测其食品添加剂是否超标、微生物指标是否合格等。 亲自试用或试吃产品,感受产品的口感、使用效果等实际体验。如对于电子产品,测试其性能、稳定性等;对于服装类产品,检查面料质量、版型是否合身等。
【合规审查方面】

1. 知识产权审查
核实产品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确保产品不存在侵权风险。例如,检查产品的商标是否已注册,是否存在与其他知名品牌相似而可能引起混淆的情况。对于有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要确认其专利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 广告宣传合规
仔细审查产品的宣传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直播脚本中的宣传内容等,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准确,不夸大产品功效,不做虚假宣传。以梅菜扣肉事件为例,避免出现对产品产地、品牌历史等方面的不实宣传。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不得进行引人误解的宣传等。
【供应商信誉】

1. 调查供应商背景
了解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历史,查看其是否有不良记录,如被消费者投诉、被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况。可以通过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咨询行业内其他合作伙伴等方式,了解供应商的信誉状况。
2. 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与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条款。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售后服务】

1. 明确售后责任
在选品时,要与供应商明确售后服务的责任划分,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能够享受到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对于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退换货等情况,要有明确的处理流程和标准。
2. 建立应急机制
针对直播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者投诉、负面舆情等,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的诉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避免事态扩大。
转载自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俞瑾,施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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