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京起诉战狼公司胜诉获赔34万,究竟侵犯了什么权利?如何维护肖像权?
近日,吴京起诉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战狼公司”)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战狼公司侵犯了吴京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并判令其赔偿吴京经济损失34万元及公证费2000元,合计34.2万元。此案不仅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关于肖像权保护的生动案例,也引发了关于如何维护个人肖像权的广泛讨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肖像权。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肖像一旦固定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便独立于世,可以为人们所支配、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5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在此案中,战狼公司未经吴京许可,擅自将其肖像用于槟榔外包装,并标注“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等字样。这种行为明显利用了吴京的知名度进行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认为吴京是战狼公司产品的代言人,从而侵犯了吴京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吴京作为知名演员,其肖像和姓名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面对此类侵权行为,个人或企业可以采取多种解决方法。首先,一旦发现肖像权被侵犯,应立即收集证据,包括侵权产品的照片、广告截图、销售记录等。其次,可以通过律师函或法律途径向侵权方提出警告或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在此案中,吴京就是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总结而言,吴京起诉战狼公司胜诉一案为我们提供了关于肖像权保护的重要启示。肖像权是自然人享有的重要人格权利之一,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都可能构成侵权。面对侵权行为,我们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处理。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利的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
本文2024-12-22 08:53:58发表“同案同判”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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