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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详解实施背景与申请流程

栏目:同案同判时间:2025-01-06 04:19:10浏览:2收藏

黑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详解实施背景与申请流程

黑龙江单独二胎政策是指,在黑龙江省,依法结婚的夫妻,如果其中一方是独生子女,并且双方已经生育了一个子女,那么他们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这一政策于2014年4月22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黑龙江省成为全国较早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省份之一。

依据

黑龙江单独二胎政策的依据主要来源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该决定于2014年4月22日由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全票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改后的条例将夫妻双方生育二胎的条件由“双独”改为“单独”,并取消了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要有四年间隔期的规定。

解决方法

对于符合黑龙江单独二胎政策条件的夫妻,他们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再生育:

  1. 了解政策条件:首先,夫妻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政策条件,即一方是独生子女,并且双方已经生育了一个子女。
  2.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再生育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经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的《再生育审批表》等基础材料。
  3. 提交申请:夫妻可以根据户籍情况,向黑龙江省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如果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黑龙江省户籍,那么向黑龙江省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如果夫妻双方都是黑龙江省户籍,那么根据户口性质,向男方或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
  4. 等待审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婚姻、生育等情况进行核实和初审,并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夫妻即可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

总结

黑龙江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是黑龙江省积极响应国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举措。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改善人口数量和结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也为符合条件的夫妻提供了更多的生育选择。同时,政府也通过一系列便民措施,如公开办事程序、实行一次告知制度、简化办证材料、提供代理服务等,为申请再生育的家庭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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