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甲方(委托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受托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1.委托概况1.1.甲方经政府授权,作为大剧院运营管理业主方,具体负责对剧院国有资产进行监管;1.2.甲方拟将剧院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经营管理目标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1.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自行将剧院的经营管理权以任何方式再授权、许可给第三方。2.委托经营管理标的2.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标的物名称:大剧院(以下简称“剧院”);2.2.剧院位置:坐落于省市区路号;2.3.剧院面积:共计约平方米。2.4.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具体范围:包括大剧场、多功能厅、化妆间、设备间等辅助用房,以及标的使用所需的全部设施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委托经营管理资产清单》。3.委托经营管理期限3.1.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以下简称“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其中:第1页/共13页3.1.1.筹备期: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3.1.2.试运营期: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3.1.3.正式运营期: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3.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其他经营管理方式,需另行签订合同。新的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3.3.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后,甲方如需继续委托,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新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4.费用及支付4.1.筹备期、试运营期费用及支付筹备期、试运营期费用包括开办费用及采购费用。4.1.1.开办费用4.1.1.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根据乙方人员到位情况、工作进度审核后,支付开办费用,用于剧院筹备开办及试运营期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办人员经费、培训费用、宣传费用、开办物资、行政开支、能源费、物业管理、设备调试、保险费等费用。4.1.1.2.开办费用标准:人民币(大写)元(¥元)。开办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4.1.1.3.开办费用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4.1.2.采购费用4.1.2.1.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筹备过程中需要的固定资产列明购置清单,经甲方审核后,组织统一采购。采购费用据实由甲方承担。4.2.正式运营期委托经营管理费用及支付4.2.1.委托经营管理费用定义:指甲方给与乙方用于剧院日常经营管理的补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能源费用、维护保养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等。第2页/共13页4.2.2.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标准:自正式运营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年拨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元)万元。如有不足,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4.2.3.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支付方式:(1)首笔款:每年度年月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年度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2)年度尾款:经过甲方年度考核,甲方应按照“年度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总额未支付部分*经营管理目标完成率”的标准向乙方支付。4.2.4.关于年度考核的特别约定:4.2.4.1.正式运营期开始后,甲方负责组织考核小组对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的经营管理目标的具体情况予以年度考核。4.2.4.2.年度考核时间:每年月日至月日。4.2.4.3.考核结束后,甲方应评估经营管理目标完成率并出具书面考核结论。4.2.4.4.甲方向乙方实际应支付的年度尾款=年度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总额未支付部分*经营管理目标完成率。4.3.演出补贴标准及支付4.3.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演出补贴包括:(1)普通演出补贴:___万元/场,但全年以___万元为补贴的最高上限,但专项演出补贴除外;(2)专项演出补贴:对于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属于特大型的世界级名剧、名团的演出(周演出成本在___万元以上),甲方另外支付专项演出补贴,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4.3.2.演出补贴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每年度6月31日前和12月31日前,乙方将半年度演出情况进行汇总报送甲方,并提交演出合同副本及演出图片等凭证,则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演出补贴支付给乙方...